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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流穿墙套管技术规范

时间: 2024-06-11 18:05:42 |   作者: 成功案例

  1)图纸的格式:所有图纸均应有标题栏,符号和标志清晰、完整,文字采用中文,单位采用SI国际单位制。

  卖方应向买方免费提供需确认的设计文件,和全部最终版的图纸、说明书、试验报告等设计文件。

  1)所有需经买方确认的图纸和说明书,均应由卖方在技术协议签订后的4周内提交给买方进行审定认可。这些资料包括总装图、基础图等。

  1.5.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均须遵守最新的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及国际单位制(SI)标准。

  所有螺栓、双头螺栓、螺纹、管螺纹、螺栓夹及螺母均应遵守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单位制(SI)的标准。

  1.1.4本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方面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有关GB、GB/T和IEC最新版本的标准和本规范书的优质产品。

  1.1.5如果投标人或供货厂(商)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卖方提供的设备全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应在投标书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

  1.7.4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有相同的材质规格和制造工艺。

  1.7.5所有备品备件应装在箱内,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并标注“备品备件”以区别本体。

  1.8.1卖方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卖方在收到买方确认过的图纸(包括买方修正意见)后,应于2周内向上述单位提供最终版的正式图纸和一套供复制用的底图及正式的按比例绘制可编辑的AutoCAD的文件光盘,正式图纸必须加盖供货厂(商)公章或签字。

  2)卖方对图纸的任何修改应重新提交买方确认,确认后卖方应对图纸重新收编成册,并应按上款的规定正式递交各相关的单位。安装后的产品应与最后确认的图纸一致。

  1)卖方应向买方提供的图纸、说明书、试验报告等资料的交付时间、数量见表2。

  a)外观尺寸图:本图应标明所需要的附件数量、目录号、标称电压和电流等技术数据,详细标明运输尺寸和重量,装配总重量;若是油式,则还需标明油量。

  b)套管及其接线端子零件图。图纸应包括型号、套管详图、接线端子详图、固定法兰详图以及套管顶部安全强度,顶部破坏强度及爬电距离和闪络距离均应给出。

  1.5.4当标准、规范之间出现非常明显的矛盾时,卖方应将矛盾情况提交用户,以便在开始生产前制定解决方案。

  1.6.1每个投标人应提供招标书中列举的技术数据和图纸,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数据应保证为运行数据,这一些数据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任何与这一些数据的偏差都应经买方的同意。

  上述标准为最基础要求,凡是注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如果能使卖方设备良好地、连续地在本规范所规定的条件下运行,根据卖方的意见并经买方接受,能够正常的使用性能更优或更为经济的设计或材料。

  4.投标人填写标准技术参数表时,如与招标人要求有差异时,除填写技术偏差表外,必要时应提供对应试验报告。

  5.有关污秽、温度、海拔等需要修正的情况由项目单位提出并在专用部分的项目单位技术偏差表明确表示。

  买方在收到需确认的图纸4周后,将一套确认的或签有买方校定标记的图纸(买方负责人签字)返还给卖方。

  1.6.3当买方在设计与别的设备配合,而需要相关文件和技术数据时,卖方应按要求提供这些文件和数据。

  1.7.2买方根据需要提出招标书中备品备件,卖方应按项目分项报价,备品备件价格应含在投标总价中。

  1.7.3卖方应推荐可能使用的备品备件,并分别列出其单价和总价供买方选购。

  1.2.3投标人或供货厂(商)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主要设备等生产能力的文件资料。

  1.2.6投标人应提供并满足项目单位提出的本设备和别的设备接口信息的要求。

  3.采购标准技术规范专用部分分为标准技术参数、项目单位需求部分和投标人响应部分。标准技术参数表中“标准参数值”栏是标准化参数,不允许项目单位和投标人改动。项目单位对“标准参数值”栏的差异部分,应填写项目单位技术偏差表,“投标人保证值”栏应由投标人认真逐项填写。项目单位需求部分由项目单位填写,包括招标设备的工程概况和招标设备的使用条件。对扩建工程,可以提出与原工程相适应的一次、二次及土建的接口要求。投标人响应部分由投标人填写投标人技术参数偏差表,提供销售业绩、主要部件材料和其他要求提供的资料。

  1.3.1卖方应提供本工程所订的穿墙套管本体及其辅助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和供货,以及现场技术服务。

  1.3.2合同签订后,卖方应在2周内,向买方提出一个详尽的生产计划,包括设备设计、材料采购、设备制造、厂内测试以及运输等项的详细工作内容及进度。

  2.采购标准技术规范通用部分原则上不需要设备招标人(项目单位)填写,更不允许随意更改。如对其条款内容确实需要改动,项目单位应填写项目单位通用部分条款变更表并加盖该网、省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公章及辅助说明文件随招标计划一起提交至招标文件审查会。经标书审查同意后,对通用部分的修改形成项目单位通用部分条款变更表,放入专用部分,随招标文件同时发出并视为有效。

  投标人或供货商若在投标时未能提供型式试验报告,则应书面承诺供货前提交合格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1.8.2买方根据需要提出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卖方应分项列出其单价和总价,价款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1.8.3卖方应推荐可能使用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并分别列出其单价和总价,供买方选购。

  1.8.4所有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必须是全新的、先进的且须附详细使用说明资料。

  d)给出计量、保护、控制、报警、照明及动力等所需的交流和直流回路的线路原理图。原理图应提供订购更换零件所需的足够数据。对于特殊装置或程序在必要时应提供简明的操作说明。对于干式不充气的套管,不考虑此项。

  1.1.2投标人或供货厂(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包括商务和技术部分的所有规定。由投标人或供货厂(商)提供的设备的技术规范应与本技术规范书中规定的要求相一致,投标人或供货厂(商)也可以推荐满足本技术规范要求的类似定型产品,但必须提出详细的规范偏差。

  1.1.3本规范书提出了对穿墙套管本体及其附属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结构、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投标人或供货厂(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或别的文件中提供下列有关资格文件,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

  1.2.1投标人或供货厂(商)同类设备最近3年的销售记录(具有设备简要参数、安装地点名称、投运时间、运作情况的记录)。

  1.2.2投标人或供货厂(商)拥有的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1.1.6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1.7规范书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8本规范书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1.5.1合同设备,包括卖方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附件和设备,应符合相应的标准、规范或法规的最新版本或其修正本的要求,除非另有特别说明,应包括在投标期内有效的任何修正和补充。

  1.1.1投标人或供货厂(商)必须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具体资质规定参见招标文件商务专用部分第二册3.11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或供货厂(商)(包括分包厂)应已设计、制造和提供过同类设备,且使用条件应与本工程相类似,或较规定的条件更严格,至少有3台(套)3年以上的商业运行经验;或经项目单位审定认为已经具备设计、制造和提供本规范所要求设备的能力。如发现有失实情况,招标方有权拒绝该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