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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一户砸墙全楼遭殃” 唐山全面规范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安全管理

时间: 2024-07-08 18:13:30 |   作者: 行业新闻

  纵览客户端讯(纵览新闻记者王静田 通讯员高彦 李晓鹏)记者从3月29日唐山市住建局组织召开的《河北省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宣贯会议上获悉,唐山市将进一步规范民用建筑装饰装修行为,全面规范民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严防“一户砸墙,全楼遭殃”等事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据了解,《河北省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已于今年4月1日正式实施。唐山将紧抓此次契机,结合新规,依法依规积极开展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安全管理工作。

  唐山将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装饰装修监管主体、行为主体责任范围,建立“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协调联动”监督管理体制,压实住建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等各级各类监督管理主体职责,建立建筑装饰装修登记管理制度和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规定装修人为建筑装饰装修安全责任人,承担装饰装修安全主体责任,实施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个人应当按照与装修人的约定或签订的合同和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承担对应责任。

  针对装饰装修项目分散、量大面广、隐蔽性强等问题,唐山将以指导装修人、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告知登记义务为重点,做好关口前移,强化源头治理,破解装饰装修活动散发、隐蔽“难题”。要求装修人在开工前应向街道办事处(乡镇)或者物业服务企业报送相关材料,收到材料的单位应将禁止行为和需要注意的几点当场告知装修人,既保证装饰装修工程得到一定效果监管,又从源头上加强装修安全有关要求的宣传和落实。

  同时,要加大对装饰装修活动的巡查检查、随机抽查频次,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责令装修人、施工人员立即停止施工,限期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对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严厉打击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的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严防“一户砸墙,全楼遭殃”等事件发生。

  此外,唐山还将指导各物业服务企业、村(居)委会充分的利用现有资源、设备,全方位开展装饰装修安全及相关法律和法规知识宣传活动,进一步引导业主树立文明装修理念,营造诚实守信、文明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